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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4年12月9日,正值业主大会之际,新业委会发布了一系列公示以及文件,其中有《关于续聘物业服务企业方案的公示》以下简称公示。然而,这份公示在业主群中引发了讨论。焦点在于,在拟定的“包干制”物业合同中,物业公司竟然可以获得小区公共收益的40%作为补贴。这究竟是怎么回事?“包干制”的原则又在哪里?
📝 什么是“包干制”?
所谓“包干制”,简单来说,就是业主按月或按季度向物业公司缴纳固定的物业费,物业公司负责提供合同约定的各项服务。盈余归物业公司所有,亏损也由物业公司自行承担,与业主无关。这就像我们去餐馆吃饭,付了钱,饭店负责提供菜品和服务,盈亏都是饭店的事情。
公示文件中的争议点:
《关于续聘物业服务企业方案的公示》如下图 ←可点击查看
然而,在公示文件中,却出现了令人费解的一幕。文件第二大类第二条明确指出,如果现有收费不足以满足物业服务标准,将使用小区公共收益(停车费、广告费等)的40%(其中5%需经居民代表满意度测评通过后支付)来补足。这显然与“包干制”的原则相悖。
公共收益的归属: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二百八十二条的规定,利用业主的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,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,属于业主共有。也就是说,停车费、广告费等公共收益,理应属于全体业主,应用于小区公共事务,例如补充专项维修资金、改善小区公共设施等。
业主们的质疑:
业主留言 ⇦点击查看

业主们对此纷纷表示质疑:
我们可以发现,公示中实际是将“包干制”偷换了概念,使其名不副实。这不仅损害了业主的经济利益,长此以往,小区的公共收益将被不断蚕食,业主们的权益将受到严重损害。
信息披露的缺失:业主知情权如何保障?
除了对“包干制”和公共收益的质疑,业主们也对信息披露提出了担忧。业主指出,上一版合同中公共收益补贴物业的问题,多数业主并不知情,这说明过去的信息披露严重不足。
此则公示与多份文件虽在业主微信群打包生成一个PDF发布,但在关键信息披露上却设置了门槛。此公示中的《高行馨苑小区物业费调价服务方案》作为核心文件,本应全文公布,供业主全面了解。但公示仅以“篇幅较大”为由,要求业主自行前往居委会查阅。
这无疑阻碍了业主了解真相。并非所有业主都有时间和精力去居委会,这限制了部分业主的信息获取权。更重要的是,这种不完全的信息披露,也可能导致暗箱操作,使业主难以有效监督业委会和物业。
试想,若多数业主不了解《物业费调价服务方案》,又如何充分讨论和表决续聘方案?如何维护自身权益?信息不对称,最终损害的是全体业主利益。
🤔一点点思考
面对这些问题,我们不妨思考一下:
- “包干制”的原则是否得到了充分的执行?公共收益的使用是否合理?
- 信息公开是否应该更加透明?如何才能真正保障业主的知情权?
- 作为业主,我们应该如何更有效地参与到小区的管理和决策中?
物业管理与我们每个业主的生活息息相关。只有我们共同关注、积极参与,才能真正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。高行馨苑已是周边房价洼地,比更老的老旧小区都差,希望通过这次事件,我们能够更加重视小区管理中的各项问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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